本站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新2301民初5103号审理法院:昌吉市人民法院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诉人:王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岐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开庭日期:2024年10月12日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19则,其中案由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以13则居首,其次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有2则,“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有2则。历史开庭公告如下: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以上内容为本站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炒股配资推荐,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