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第三轮汽车消费奖励活动将于8月30日与第27届成都国际汽车展览会同步开启。此次活动资金总规模1亿元,汽车消费奖励金按平台申请提交时间排序,购车发票审核通过后锁定名额,先到先得,奖完为止。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成都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新车(含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完成购车、上牌流程,并在申报平台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按标准发放汽车消费奖励。需要注意的是,购置新车须在2024年8月30日-9月20日期间,办理新车上牌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购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新车上牌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注册日期为准。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10万元以下的燃油车补贴1000元,新能源车补贴2000元,10万-20万的油车补贴2000元,新能源车3000元;20万-35万的油车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35万以上的油车补贴7000元,新能源车8000元。
半舞台版歌剧《费加罗的婚礼》。 茅新麟 摄
“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在线配资公司股票,在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前,原告曾拍摄过多组各式大尺度照片、视频,并在多平台上传播、售卖上述照片、视频,以上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被告在案涉笔记、评论中虽然使用带有贬义词性的‘福利姬’指称原告,确有不妥当之处,但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系其行使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舆论监督权的行为体现,目的系为了维护其身处的‘二次元’环境的干净、纯粹,而非出于贬损原告人格尊严,故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不存在侵害原告人格尊严的主观上故意,原告亦未举证证明其确因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事实”